党政公告
关于做好2011年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1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11〕7号)的精神和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1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 本次推荐的省教学成果从2011年各单位申报的校优秀教学成果培育项目以及我校获得的2007年和2009年省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中遴选产生。已获得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成果,或获得2009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与一等奖的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审。已经获得2007年或2009年的省教学成果奖二等奖的项目需有重大突破和进展,方可推荐申报且仅限于推荐申报省教学成果一等奖。
二、推荐限额
我校共推荐省教学成果奖8项,其中一等奖推荐名额4项,二等奖推荐名额4项。
三、时间安排
1. 4月18日前,请各位老师将电子材料发至tanjy@nuaa.edu.cn ,纸质材料交至12-402。
(1)《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附件二)一式五份; (2)成果总结(不超过3000个汉字)一式五份; (3)具体教学成果(如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作)及其获奖证书复印件、有关评价意见等一式一份。申报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一式一本或一套。
2.4月21日至30日,学校召开专家评审会,确定推荐项目。
3.5月1日至15日,获推荐项目进一步完善申报材料,制作成果展示网站,并按照省通知要求报送的材料数量和装订等要求向教务处报送最终申报材料。
4. 5月16日至19日,获推荐项目完成网上申报工作。网上申报网址为:http://www.jsctr.cn/jxcg/。具体报送方法请与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
四、其它
本次申报工作联系人: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钱钰,蒋卫。联系电话:84895740,电子邮件:jyk01@nuaa.edu.cn。
成果展示网站技术服务:电教中心 邹飞。 联系电话84892764转802。
二○一一年四月八日
转发: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1年江苏省高等 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苏教高〔2011〕7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国务院第151号令)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07〕82号)精神,2011年我省将继续开展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教学成果奖评选范围为全省高等院校教师及其他与教学相关人员近年来取得的反映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强化教学管理,促进优质资源共享,加快推进国际合作与交流,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包括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作等。 已获得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成果,或获得2009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与一等奖的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审。已获得2007年或2009年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的项目,近年来确有重大突破或进展的,可申报且仅限于申报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 二、评选条件 申报本次教学成果奖的单位或个人,其申报成果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原创性,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具有先进教育理念,符合高等教育发展规律、高等学校办学规律和高层次人才培养规律,在本省处于领先水平的成果。 2.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取得明显实效的成果。 3.具有较强示范性和指导推广作用,取得较高认同度,在全国或本省产生积极影响的成果。 4.申报成果应为2006年以后所取得。 三、推荐限额 每校申报限额:“985”高校10个,“211工程”高校8个,其他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和综合性大学6个,其他本科高校4个,国家示范(骨干)性高职院校4个,省示范性高职院校3个,其他高职高专院校及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2个。 申报单位仅限推荐一等奖与二等奖,其中一等奖不超过申报名额的1/2(申报名额为3个时,一等奖不超过2个)。总名额与一等奖名额均不得超额申报。 四、申报材料 (一)总体要求 1.所有申报的教学成果均应经过实践检验,检验时间指教学成果正式付诸实施或试行的时间,不含研讨、论证时间。实践检验时间截止至2010年12月底。 2.每项成果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申报一等奖项目的可适当放宽(主要完成单位最多5个,主要完成人员最多10人)。 (二)材料类别 1.书面材料 (1)《2011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附件一)一式两份; (2)《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附件二)一式十份; (3)成果总结(不超过3000个汉字)一式十份; (4)具体教学成果(如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作)及其获奖证书复印件、有关评价意见等一式一份。申报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一式一本或一套。 2.电子材料 书面材料(1)(2)(3)的电子版,请同时通过“江苏高等教育优质教学资源共享服务平台”教学成果奖栏目(网址:http://www.jsctr.cn/jxcg/)网上报送。材料(4)可根据需要自行制作成果展示网站,并在网上填报时提供相关链接地址。具体申报流程详见报送网站首页说明。 3. 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提交材料 根据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要求,材料(2)推荐书的WORD电子版请同时通过“江苏教育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ec.js.edu.cn)网上提交。提交流程详见附件三。 请各有关高等学校认真准备上述材料,并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把关,确保材料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并追究申报人及相关审核人的责任。 五、其他要求 网上申报与书面材料报送时间:5月16日-19日。纸质材料请报送或邮寄至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江苏教育大厦1519室,邮编:210024)。联系人:王建军、徐庆;联系电话:025-83335556、83335159;电子邮箱:jsjxcg@126.com。 本文件正文及其所有附件均可从江苏教育门户网站(http://www.ec.js.edu.cn)“行政公文”栏目下载。
附件:1. 2011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点击下载)
附件 2.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点击下载)
附件3.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有关要求(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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